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始终坚持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重点工作。罗女士是一位社区工作者,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始终坚守在社区防控一线,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为防疫工作作出贡献。一年前,罗女士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牙齿受伤,交警认定对方全责。就赔偿事项,罗女士与肇事者一直协商无果。后罗女士向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援助律师克服困难,多次搜集证据,坚定受援人罗女士信心,经过将近一年的诉讼、调解,罗女士最终获得赔偿,成功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居委引导法律援助,法援开通绿色通道
2020年5月28日,罗女士在正常骑车途中被一外籍男子骑电动自行车撞倒,导致牙齿折裂、身体多处擦伤,交警认定该外籍男子承担全部责任。就赔偿事项,罗女士与肇事者一直协商无果,知悉罗女士遭遇后,居委引导罗女士向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2020年6月16日,黄浦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了罗女士的法律援助申请。了解罗女士情况后,中心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开通绿色通道,为疫情防控一线的社区工作者罗女士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免予审查家庭经济状况,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指派法律援助律师胡熙昊、魏晋共同承办案件,帮助罗女士依法维权。
多次奔波调查取证,确认被告居住信息
接受指派后,援助律师在律师事务经双方沟通了解到,肇事者的赔偿金额距离罗女士支付车祸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远远不够。
因肇事者是外籍人士,向法院起诉需要提供其护照信息等材料,律师遂陪同罗女士至交警队调取了肇事者的护照复印件及居住地址,在帮助罗女士整理好证据以后,于2020年6月23日至黄浦法院立案。
诉前调解过程中,律师向调解法官了解到,肇事者利用自己的外籍身份拒接电话、拒收法院信件。因疫情本就使诉讼时间延长,律师积极联系调解法官解释罗女士情况,请求调解法官尽快将案件上交审判庭。2020年9月3日,黄浦法院正式立案。
2020年12月2日,法院组织谈话。从法官处得知肇事者仍拒接电话,拒收法院快递,法院发送传票无人签收。如不能明确地址,法院将无法送达文书,就必须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律师向法院提出,给罗女士时间考虑是否申请公告,并请求法院允许开具相关调查令去调取肇事者居住信息。
法庭谈话后,律师先申请调查令至出入境管理中心,了解肇事者仍在境内的相关信息,以及是否更新过地址等,但并无进展。此后律师通过多次努力取得了肇事者实际居住地线索,故再度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持令前往肇事者实际居住地所在居委调查其居住情况。
律师向该肇事者所在地居委陈明本案的案情及缘由,请该居委根据实际情况开具了肇事者的居住信息。在确认居住信息后,律师帮助罗女士提出司法鉴定,以确认罗女士的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
在确定肇事者居住地的过程中,罗女士的朋友曾劝说罗女士放弃维权、选择撤诉。为此,援助律师坚持不懈为罗女士调查,多次坚定罗女士维权的信念。即使该肇事者居住地无法确定,律师也建议由法院进行公告开庭,待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律师多次就申请调查令、公告等事项与法官联系沟通,也保持与罗女士的联系给其信心。所幸,最终律师的努力取得了理想的成果,肇事者的居住信息得以确定,案件无需公告开庭,避免因公告产生额外费用、拉长诉讼时间,以尽快维护罗女士权益。
反复协商释法说理,助受援人依法维权
2021年5月26日,法院正式开庭。因疫情影响,本案从事发至开庭已接近一年时间,罗女士本已不抱希望,仅仅希望能追回医疗费用。为了节约当事人的时间成本,法律援助律师请求法院组织调解,根据中国法律其需承担所有责任,对肇事者开展法治教育,最终肇事者表示依法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罗女士全部的相关损失。
2021年6月7日,罗女士已经收到肇事者第一期赔偿金,并对援助律师及中心的帮助表示感谢。 |